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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成本测算规范》(T/NBCF 001-2023)-省市费用标准解读系列12
更新时间:2025-01-02 09:46:23
2023年8月25日,宁波市计算机学会正式发布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成本测算规范》(T/NBCF 001-2023),本文件规定了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简称:信创)软件成本测算的方法及过程,包括软件成本的构成、软件规模、工作量及成本测算方法及过程。适用于以功能性需求为主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成本测算。我司基于专业第三方信息化项目造价机构角度,对标准测算要点进行归纳:

1、明确信创软件成本构成。信创软件成本构成为软件开发过程所用工作量对应成本的总和,不包括软件预研或可行性分析、数据迁移、软件维护、软硬件购置费、第三方测评费等费用。开发过程包括从信创软件委托开发开始到软件完成验收之间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部署、调试、验收等相关的项目管理及支持活动。
2、明确信创软件成本测算方法。本标准规定信创软件成本测算采用《系统与软件工程 功能规模测量 IFPUG方法》(GB/T 42449-2023)或《软件工程 NESMA 功能规模测量方法版本2.1 使用功能点分析的定义和统计准则》(SJ/T 11619-2016)进行规模测算,同时应考虑复用度、规模调整因子、生产率、应用类型、质量特性、开发语言、开发团队背景、信创调整因子等。
3、明确功能点计数法的适用范围。在项目谋划、预算申报、技术审查阶段等需求功能尚不明确情况下宜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法;在实施阶段等需求功能较为明确,数据、事务功能可识别的情况下,宜采用估算功能点计数法。
4、规定规模调整因子取值。在项目谋划、预算申报阶段取值为1.39;项目技术审查阶段取值为1.22;项目实施阶段取值为1.0。
5、明确生产率取值规范。本标准规定生产率采用《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CSBMK)全行业生产率P50值,P50的正负20%分别测算上下限值。
6、新增信创调整因子。从新建系统、终端适配、系统改造、代码重构等分类对信创软件进行调整。具体取值及判断依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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