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化项目后评价是什么
信息化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一段时间后,依照现行法律、政策及技术标准,对“决策—建设—运行—效果—可持续性”进行系统、客观的回顾与再分析,形成改进投资决策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闭环管理。国家层面: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18条、第19条,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后评价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4〕2129号)。地方层面:广东、浙江、四川、上海、贵州等20余省市已发布实施细则或地方标准;其中四川DB51/T 3060-2023、杭州DB3301/T 0373-2022、国家标准GB/T 42584-2023均把“指标体系+权重计算”作为技术落地的两大抓手。
信息化项目后评价相关政策标准:
(一)评价指标设计——“评价什么”
信息化项目后评价相关现行标准普遍采用“一级—二级—三级”三层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国家标准GB/T 42584-2023:建设质量、运维水平、应用效果、经济与社会效益 4 个一级指标、26 个二级指标;
四川DB51/T 3060-2023:投资决策与建设管理、运维水平、应用效果、项目效益 4 个一级指标、34 个三级指标;
杭州DB3301/T 0373-2022:应用效能、数据能力、集约能力、安全运行、过程组织、加分项 6 个一级维度、60 余项三级指标。
(二)指标权重计算——“孰轻孰重”
政策文件均明确禁止“拍脑袋”平均赋权,要求采用科学方法: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逻辑框架法、专家打分法、综合指标体系评价法(含AHP);
《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估规范》GB/T 42584-2023 附录C:推荐AHP、德尔菲、熵权或组合赋权;
四川DB51/T 3060-2023 附录B:给出AHP完整算例;
杭州DB3301/T 0373-2022 第6.2条:第三方评价可采用AHP、德尔菲或组合赋权。
现行权重设置主流方法对比见下表:
(一)来历
1971年由美国运筹学家T.L. Saaty提出,1980年出版《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被国际运筹学会列为20世纪十大管理科学成果之一。
(二)科学性
系统分解:把复杂问题层次化,形成目标—准则—指标结构;
标度量化:1-9标度将专家判断数值化;
一致性检验:CR=CI/RI<0.1即可接受,避免逻辑矛盾;
群决策支持:多位专家矩阵几何平均,减少个体偏好。
国内40余年实践表明,AHP在政府、电力、通信、教育等多领域后评价中均取得良好效果 。
场景:某市“一网通办”项目后评价,一级指标4项,专家组5人。
步骤1: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目标:项目综合得分
一级指标:A建设质量、B运维水平、C应用效果、D经济社会效益
步骤2:专家判断矩阵(示例)
步骤3:幂法求权重
λmax=4.07,CI=0.023,CR=0.026<0.1
一级指标权重:A 0.467,B 0.186,C 0.080,D 0.267
结论:建设质量权重最高,后续同类项目应重点加强前期论证与过程管理。
如此循环可以得到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及其三级指标的权重。具体步骤流程如下: